沧州市狮城公证处
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服务举措
一、缩短办证期限
由原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压缩至对委托、声明、出生等法律关系相对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对合同协议、继承、保全证据等法律关系相对复杂的公证事项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对重大疑难公证事项尽量缩短出证时间;对符合条件的简易公证事项可当日出证,立等可取。但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翻译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二、严格落实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2023版),精简证明材料,清单之外无证明。
三、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当事人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实行“一证一次办”,只跑一次就可办好公证。
四、提供涉外“附加证明书”、“认证”代办服务。
五、提供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代办服务。
六、对因特殊原因不便来到公证处的当事人提供远程视频公证服务。
七、对老年人、残疾人员、现役(退役)军人、民营企业开辟公证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八、对有特殊需求的当事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延时服务。
九、实行容缺受理,对基本材料具备、主要证明材料齐全仅缺少次要材料的公证申请实行容缺受理,在当事人补齐材料并符合出证条件的同时及时出具公证书。
十、推行“绿色继承”。对当事人不能或难以提供办理公证相关证据材料的,由公证机构代为调查核实,搜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十一、提供民事调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