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安全、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自2017年1月起,沧州市公证处正式启用电子签章系统,凡依法出具的在国内使用的公证书,将统一加盖电子印章并使用专用防伪纸。
电子签章系统启用后,公证书只需按办证系统流程报批、审批签发后,即可通过电子签章系统自动完成打印、盖章,因省去了传统的人工盖章环节,大大节省了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电子印章具有仿伪性强、清晰度高、不褪色、不溶水等特点,制作出的公证书更加规范、美观,避免了传统印章因盖章不规范、不清楚而影响当事人使用,以及造成的纸张浪费情况。电子签章系统的启用,对公证书的审核标准也更加严格,促使公证员、公证助理员对公证书的格式、文字把关更加严谨细致,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办证流程,严格了公证质量。
电子签章系统启用后,我处采用向有关部门发函以及在公证处官方网站、电子屏幕上进行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众进行了告知,相关工作已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