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5日,河北省沧州市狮城公证处受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申请,对被执行人张某福位于廊坊市安次区永华道84号的一幢三层小楼的三楼及楼北侧平房进行的财产清查工作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执行现场,跨地域多部门联合协作。廊坊中院干警负责控制外围,进行警戒,协调医疗急救,疏导周边群众;沧州中院案件承办法官依法向房屋非法占用人释法明理,在其仍然拒不腾退房屋的情况下,沧州中院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迅速切断外界通讯,就地将其控制。
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本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配合与监督下。由河北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按照预定方案进行清查工作。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和本公证处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共清查被执行人三层小楼北侧平房房屋共11间和三层小楼三楼房屋共9间的屋内物品。
本处公证员对清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全,对清查人员所清查物品所进行的详细分类、查数、贴标、登记及拍照进行严格核对。
每张财产清查明细表完成后均由法院执行人员、本处公证处人员、被执行人及清点人员四方现场核实签字确认,清查工作现场保全共历时4个小时,于中午12:15分结束,现场清查完毕后,由搬家公司进行腾退并妥善安置到事先为其租赁的房屋内。
本次执行过程中现场干警启用六部终端设备通过GIS可视化实战系统与沧州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实时互联,即时将现场情况进行了回传。沧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执行指挥中心现场全程参与,本处公证人员对本次执行清查进行现场监督和保全证据,同时河北新闻网对本次执行活动进行了全网直播,网络点击率达63万。
清查工作完成后,本处公证人员对清查工作产生的数据资料、财产清查明细表及现场照片500余张和长达480余分钟的视频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在法院工作人员及法院干警、本处公证人员及河北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点人员等相关单位的通力合作下,我处顺利完成了此次的财产清查的保全证据公证,有效地防止此次清查工作证据的灭失,为人民法院及时解决纠纷和诉讼提供可靠的依据,对于息讼止纷,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